本指南用于教职工申请教工餐流程。
#流程图#
#功能简介#
PART-1
教职工可以线上申请教工餐业务
PART-2
办理业务需信息化中心审批、所在部门领导审批
PART-3
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,流转至人事处审批,学校办公室审批
PART-4
学校办公室决定是否需要学校领导审批,流程审批结束后归档给信息化中心
#操作指南#
进入服务
全校教职工可进入“信息门户”-“办事大厅”页面,通过搜索“固定电话业务办理”进入服务。
填写申请表单
发起人基本信息由系统自动提取,其余均为必填选项。
注意:
①临时卡使用期限为半年,逾期需重新申请办理延期。
②申请单位必须为院、部、处等处级单位。
③申请单位须将所有申请人员的信息按照所给模板格式收集好,上传文件
信息化中心、部门领导、人事处审核
发起人提交申请表单后,接收对象即可收到消息提醒(钉钉、门户)如信息无误直接审核通过,如有误,发起人可以退回上一节点,请接收人重新申请。本单位领导审批,学院为书记、院长审批,职能部门由处长审批.
学校办公室审核
学校办公室可收到消息提醒(钉钉、门户)。选择是否需要学校领导审批。
学校领导审批、信息化中心归档并办理
如需要学校领导审批,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流程结束,信息化中心负责老师办理、备案后通过钉钉通知反馈给申请人,流程结束后,教职工可以登录“信息门户”-“业务平台”-“OA办公-流程-已办事宜”查看流程情况。
流程负责人:孙佳艺,办公电话:80786308。
end